请相关专业2009研究生毕业生详细阅读相关材料并到辅导员处报名。请各院部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审查和报名工作,要求参会学生确实有到宁波及周边地区就业意向,确定参会名单后不得无故不参会,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在9月17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请辅导员于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将名单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中心汇总后确定参会人员。

请毕业生相互转告

关于邀请参加宁波市第十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的函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加快构建创新型人才高地的要求,拟定于今年9月’2008中国宁波人才科技周期间举办第十届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技术项目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高洽会”作为’2008年中国宁波人才科技周的主体内容之一,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动合作,以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四高一新”(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和创新型)人才智力为重点,以专业化洽谈、效能化合作、人性化服务、安全化保障为主要途径,注重紧缺专业,选择优质高校,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举办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我市良好的人才整体环境,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长三角区域的共同繁荣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本届高洽会长三角区域内有意合作的城市均可组团参加,参会对象扩至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和科技创新性人才,为浙江省乃至华东地区区域性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盛会。为此,热忱欢迎贵校2009年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来甬洽谈。现就邀请贵校研究生参会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8:30-16:00
二、洽谈会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三、洽谈会主要内容
(一)“四高一新”人才招聘洽谈会。9月20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5号、6号馆、8号馆举行,以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四高”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引进为主旋律,突出企业主体、服务重点,通过专区设立双向交流洽谈形式,招聘我市经济战略发展需求的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工以上资格的专业人才、紧缺人才、创新人才、留学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二)人才服务业对接推介会。9月20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6号馆举行,根据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促进人才中介的专业化、职业化、高端化和市场化的要求,组织50余家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在专区以图片、文字、现场介绍对接洽谈的形式,集中向参会企业及高端人才展示推介各人才服务业机构业务特色以及人才服务新产品、新项目,并为供需双方提供现场中介服务。
四、参会对象
1、享受交通补助费的邀请对象:请贵校根据“宁波市第十届高洽会研究生需求专业目录”(附件1)选定 50 名2009年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填报“宁波市第十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名单”(附件3),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名单后生效。
2、自费来甬参会对象。本届高洽会欢迎贵校2009年毕业的在读研究生自费来甬参会。
五、交通补助费发放标准及领取办法
(一)发放标准:根据贵校所处的地理位置,按以下标准发放交通补助费,浙江省(宁波市除外)200元/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500元/人,其它地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800元/人。
(二)领取办法:
1、本届高洽会对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准,确认为正式参会研究生人员,一律采取集体领取的方式发放交通补助费。请贵校填报“宁波市第十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负责人证明”(附件2),由指定负责人做好交通补助费集体领取工作。
2、由指定负责人在高洽会当天(2008年9月20日)上午协助做好本校来甬参会学生名册的核对签到,来甬交通票据、“宁波市人才市场人才流动登记表”的收缴等工作;9:30 起核定办理相关手续,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详见附件4“宁波市第十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交通补助费发放通告”)。
六、交通、住宿保障
(一)交通保障:市内共有5路公交车(366、512、517、529、550路)通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高洽会举办当日(9月20日),市公交公司将增加各路公交车辆的营运班次。高洽会组委会并组织40辆免费公交大巴,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开元大酒店——会展中心——市体育馆穿梭营运,以方便应聘人才赴会。
为缓解交通压力,请长三角区域内参会的高校尽可能组织集体包车,直接运送参会应聘学生到洽谈会现场。
(二)住宿保障:为方便贵校学生提前预定或到甬寻找住宿,我们收集了宁波交通便利、价位适当的宾馆目录(附件5),供来甬参会学生参考。
七、协助办理事宜
为确保本次洽谈会圆满成功,请贵校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帮助做好本届高洽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及时填报相关材料:
1、填写“宁波市第十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负责人证明”(附件2),于9月12日前传真给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2、填写“宁波市第十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名单”(附件3),于9月8日前(截止日期9月8日)以Excel格式、E-mail方式发至nbrcc@tom.com信箱;
3、以支票领取交通补助费的高校请将银行帐号于9月12日前传真给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三)告知参会学生需带的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2)身份证;(3)来甬交通票据。
八、联系方式
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编:315000 传真:0574-87341955
E-mail:nbrcc@tom.com
联系电话:陈 烨0574-87186233
许奇良、张文溪0574-87186219
罗洪涛、戴丽丽0574-87186335、87186226

附件:

1、宁波市第十届高洽会研究生专业需求目录.doc
2、宁波市第十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交通补助费发放通告.doc
3、 宁波市第十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