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字[2007]14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局核准,垦利县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精神; 2、东营市生源或父母双方(一方)为东营市常住户口; 3、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已签定就业协议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需出具协议签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编制的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父母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到垦利县人事局报名。 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报名登记表由个人从网站下载打印(A4纸)后填写,在报名时一并上交,经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包括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加分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和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后在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中加4分。 3、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依所报专业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此比例的专业,按实有人数确定,但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不得低于其他专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4、面试:内容包括与拟任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各专业统一试题,采取结构化评分方式和百分制计分方法,时间15分钟。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费70元。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尾数保留两位小数。 五、聘用办法 1、根据总成绩依所报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等因素依次确定。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分专业依次递补。 2、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核,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 3、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工作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事局颁发《垦利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垦利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时间安排 12月9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及资格审查; 12月14日—15日发放准考证; 12月16日笔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处理。 咨询电话:0546-2522057(垦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46-2521351(垦利县监察局) 垦利人事信息网:http://rsj.kenli.gov.cn
附表:(点击下载)
1、2007年垦利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07年垦利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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